理性看待大数据_数据挖掘
互联网,云计算,移动电子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与加工等,日益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因素。每天社会各个领域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收集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加以分析,就会从中了解到很多有意义的未知信息,这正是分析研究大数据的价值所在。
数据分析是关键
最早在2010年,大数据的概念就由牛津大学网络学院互联网研究所治理与监管专业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提出,之后很多学者开始对大数据的概念、方法、影响力等进行研究。美国奥莱利公司技术专家艾德·杜比尔在2013年发表的《大数据的意义》一文中提到,“直到现在,‘大数据’还没有精准的定义,其模糊的解释是,传统的数据资源加上现代的数据加工过程。现有的数据特点是量大、流动快,传统的数据处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为了能让数据更有价值,必须用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分析它。”
兰卡斯特大学计算机和通讯学院教授克里斯·爱德华也表示,“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研究者可以为人类的行为和意图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见解,过去的两年是数据大爆发的年代,培养专业的数据挖掘人才至关重要,因为大数据时代为全球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只有在‘数据科学’的支持和指导下,才能提高以证据为基础的决策准确性。”
科学与发展网站12月6日刊发了一篇由联合国“全球脉搏”项目负责人罗伯特·柯克帕特里克所写的《巧用大数据获取大视野》一文中提到,“为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联合国在2009年成立了‘全球脉搏’项目,希望在全世界范围内建成几个拥有分析大数据能力的实验室并联网,通过不同领域的数据科学团队共建大数据库分享技术和成果,以预测全球性问题。经过几年的努力,有关机构的实验室已经产生了成功的案例。
理性看待大数据
当大多数学者都在积极评价大数据的发展趋势时,一些学者则理性地分析了大数据潜在的问题。美国佛蒙特大学高级计算机中心副教授克里斯·丹弗斯提出,“现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大数据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只是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学界也在观察其有效性。大数据也不能替代传统的统计学,它只能发挥补充和检测作用。”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必定会给社会带来影响,但是我们不能对其盲目乐观。一方面,大数据可以被看作是强有力的解决社会顽疾的工具,为不同领域提供了新的见解;另一方面,大数据又被认为侵犯了隐私,降低了公民自由度,增加了国家和企业对公民的控制力。谁来操作这些数据,谁来管理这些数据将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有专家宣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研究者能够把人文社会科学更加量化,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新闻媒体研究中心教授凯特·克劳福德认为,大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存在偏差。这些数据来源并非完全客观,更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很多时候只是人们自己的主观意识,不能真正说明问题,特别是部分数据信息来自社交网络平台,其真实性无法识别,以此为依据制定政策必定导致偏差。
克劳福德表示,在大数据时代,有时数据的获取有悖道德伦理,一些数据在使用者没有允许的情况下被盗用。当前很少有人关注大数据时代的伦理道德问题,这一现象应引起学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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